** 食品代理商协议标准本
甲方 : ******* 食品有限企业
乙方 :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
甲、 乙双方为了愈加好发挥 ** 系列产品名牌效应 , 深入提升 ** 系列产品市场拥
有率和销量 , 实现 ** 中国贸易崛起 , 在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 本着诚信经营、
平等互利标准 , 达成以下共识 , 并签定此商品代理协议 :
一、 双方基础条件约定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正当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卫生许可证。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正当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卫生许可证。
3、 商超用户代理 , 乙方必需含有通常纳税人资格。
4、 乙方应对甲方品牌有足够了解和认知认可度 , 且乙方经营性质应该和甲方产
品属性、 销售渠道相吻合。
5、 甲方商品送达乙方仓库 , 并由乙方验收和向甲方付款后 , 其商品全部权归属
乙方全部 , 但其商标使用权归甲方全部 , 乙方不得私自使用。
6、 乙方在协议期内 , 不得销售与甲方商品所属同类其她品牌商品 , 不然甲方有
权利提前中止协议 , 取消乙方代理经营权。
7、 乙方必需对所属区域内现有用户含有融洽客情关系和良好社会关系。
8、 乙方必需含有健全财务管理系统 , 能立刻提供各项真实有效数据报表给甲
方。
二、 协议约定乙方销售区域和销售渠道
1、 甲方许可乙方代理经营销售区域和用户名称 : 。( 见附表 1)
2、 乙方不得将甲方商品出现在上述区域或者用户之外范围销售 , 不然一经发
觉, 甲方有权根据其售价货值金额 30%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 并责令其限期收
回货物。
3、 甲方尽可能确保乙方所属用户以及其区域范围内不出现其她代理商或者用户
所经营 ** 品牌商品销售 , 一旦出现 , 甲方将主动给予协调处理 , 同时乙方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