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人员奖罚制度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
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
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1、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使正常经营不致
受到较大影响者,每次加 2-10 分。
2、品德高尚,拾金不昧,受到商户或客赞誉,给公司赢得荣誉者,
每次加 2 分。金额较大者由公司酌情奖励
3、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治安等给公司争得荣
誉者,每次加 10-20 分。
4、检举他人搞破坏活动或其他违法违纪活动,为公司往回财产
损失者,每次加 5-10 分。
5、具有节约意识,为公司节约成本支出 500(含)元以上,
5000(含)以下者,每次加 2 分,5000 元以上由公司酌情奖
励。
6、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每次
加 2-10 分
7、对顾客和商户服务热情,服务品质高,被顾客或商户表扬者,
每次加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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