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是针对消防控制室在火灾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方面的标准,旨在规范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运行以及管理,确保消防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以下是该文档涉及的主要知识点:
1. **标准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火灾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 对于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但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也需遵循本标准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引用了GB 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文件,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在执行本标准时应被考虑。
3. **一般要求**:
-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设备,并能监控和显示建筑消防设施的状态信息。
- 设有多个消防控制室时,应明确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它们之间应具备信息交互和控制能力,但不能互相控制。
- 所有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且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运行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4. **消防管理要求**:
-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各种消防相关档案资料,如建筑图纸、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等。
- 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至少两名持证值班人员。
- 消防设施应保持在自动工作状态,确保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
5. **控制和显示要求**:
- 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应能控制并显示消防设施的状态信息,具备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传输信息的功能。
- 主消防控制室可控制共享设备,显示所有消防控制室的设备状态信息。
6. **信息记录和传输要求**:
- 消防控制室需要记录设备运行状况、报警事件、火灾处理情况等,定期保存和归档。
- 应具备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能力。
7. **设备兼容性**:
- 各消防设备之间应满足系统的兼容性要求,确保系统的协调运作。
综上所述,《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是确保消防控制室有效运行和火灾防范的关键依据,对于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至关重要。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