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
1. 经纪人与艺人关系:在童星经纪艺人宣传推广协议中,明确了甲方(卡酷七色光文化 XX 公司)作为乙方(艺人王子龙)的经纪公司,负责乙方的演艺事业宣传推广。甲方代表艺人行使签约权利,并全权负责与乙方演艺业务相关的工作安排。
2. 合作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广告、舞台演出等演艺业务,同时也包括宣传活动和形象使用权。甲方有权安排、接洽和确定乙方的演艺业务工作,并拥有乙方名字、映像等使用权。
3. 艺人义务:乙方需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要求,同意甲方使用其肖像权和邻接权,加入非政治性团体,同时有权拒绝不道德或有害身心健康的演出。乙方还需提供最新的联系方式,以便甲方及时联络,并配合甲方的形象设计建议。
4. 经纪公司的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演艺事业的发展,提供宣传资源,负责乙方工作期间的生活费用,安排专业训练,提供专项保险,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维护名誉,处理法律纠纷,以及代表乙方签署演艺业务合约并收取收入。
5. 合同有效期与延续:如果某项演艺工作在合约有效期内开始,但未完成,乙方需在合约期满后继续为甲方完成。同时,乙方需遵守在合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演艺合约和协议。
6. 费用与培训:乙方需支付自行报读的其他课程费用,而甲方安排的专业培训费用则由乙方承担。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电影角色、活动海选产生的公关费,也由乙方承担。
7. 法律依据:协议的签订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确保双方的合作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双方的权益。
这份协议详细规定了童星经纪公司在艺人宣传推广中的职责和艺人的相应义务,旨在建立一个合法、有序的合作关系,推动艺人演艺事业的发展。同时,协议还涵盖了艺人形象管理、工作安排、费用分担、合同延续及法律保护等多个方面,确保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得到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