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开展加速信息根底建设,主要有 1993 年?政府程序和效果
法〔Government Performance and Results Act of 1993〕?、1995
年?文书削减法〔Paper Reduction Act of 1995〕?、1996 年?信
息技术管理改革法〔Information Technology Management
Reform Act of 1996〕?和 1996 年?联邦获取改革法〔Federal
Acquisition Reform Act 1996〕?〔又称 Clinger-Cohen Act of
1996〕、1996 年发布第 13011 号行政令〔Executive Order
No.13011〕。1998 年公布?互联网免税法〔Internet Tax freedom
Act of 1998〕?,1999 年初美国又进一步推出“21 世纪信息
技术〔IT2〕〞方案,加大对关键信息技术的研究投入,为电
子商务提供网络根底,2000 年的?互联网非歧视法〔Internet
Nondiscrimination Act of 2000〕?,为开展电子商务提供平
等时机。
亚洲
日本是在开展电子商务方面,紧跟美国之后。1993 年 11
月美国媒体发表的日美信息化程度比拟报告,对日本触动很
大。日通产省和邮政省很快作出反响,提出迎接赶上世界信
息化开展的措施。2000 年日本方案修改商法、民法、刑法等
三大根本法律,把商业计算机软件等信息产品规定为“信息
财产〞,受法律保护。明确规定有关电子商务等的契约规那
么,并加大对非法进入计算机系统等高技术 犯罪进行处分
的力度。2000 年提出“信息技术国策〞的新国策,拟用规模
高达 1000 多亿投资来全面开展信息技术产业,提升产业结
构,拉动经济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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