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乡镇网点管理细则
为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规范化、统一化管理,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
境,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服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县所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站点。
一、定义
1.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位于农村,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为当地村民提供商
品代购、产品代销及其他便民服务的站点;
2.电商设备:为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运营,由县运营服务中心统一配置的
设备,包括台式电脑、液晶电视、上网行为数据管理器、桌椅、门头等设备。
二、设备管理
1.乡镇服务网点的设备是县运营服务中心统一配置,乡镇服务站站长要对所有的运
营设备有签收、审验和维护、保养的职责。
2.乡镇网点站长在收到设备的同时,即时审验并签接收单,并将配送单交给物流配
送人员,如有配件不齐全或者破损,请及时与县运营中心联系告知。
3.各服务站站长要协助安装人员提前把背板安装好,并按要求把安装电脑、电视位
置腾空,将需要安装的电脑、电视等设备放在该区域,等待安装人员安装。如未准备好,
请提前通知县运营服务中心,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安装人员联系,否则设备安装工作将
会受到影响。
4.各服务站站长要加强对运营设备的学习,能够熟练使用,特别是要对公司的平台
工具的使用,并熟练掌握电商平台服务内容及要求。
5.各服务站站长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干净整洁。
6.各服务站点要保证设备全天开机,做到“开门开机,闭店关机”的要求,电脑、电
视是为推广三农政策宣传及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的,严禁使用电脑、电视做无关电商运营
的活动,如玩游戏、看电视节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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