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网络考试涉及了多个与学生资助相关的知识点,主要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管理、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勤工助学、求职补贴、资助模式以及各类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等。以下是对这些知识点的详细解释:
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受理证明录入时间应在10月10号前完成。这意味着学生需要在此日期前提交相关材料,以便及时处理。
2. 转学或出国留学的学生,必须先还清借款本息或由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好债务划转手续,才能办理转学手续。
3.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将停止发放,直到服役期满后重新评估。
4. 全日制免费师范生马同学如在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可获得18000元的学费补偿。
5. 毕业生申请到边远地区基层就业,需在11月30日前向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6. 贫困生档案在册的学生上大学后,可向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大学新生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
7. 学校勤工助学活动以立足校园、服务社会为宗旨,强调学有余力、自愿申请和信息公开,同时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学生。
8. 符合申请求职补贴条件的全日制毕业生包括残疾人毕业生、享受城镇/农村低保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
9. 国家资助政策涵盖了各个教育阶段和不同性质学校,形成了一种多元混合的资助模式,其中包括普惠性、助困性、奖励性和补偿性资助。
10. 高校在校生中,只有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11. 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多种因素决定,包括高校数量、类别、办学质量、在校生人数以及办学层次。
12. 两个学生可以共同作为借款人,共同承担贷款责任。
13.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负担。
14. 复学后的学生,其贷款利息自复学当月1日起恢复由国家贴息。
15. 申请我区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时,不能用劳动合同代替就业协议,必须是学生本人、就业单位、学校三方签署的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16. 在县人民政府驻地工作的毕业生不享受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
17.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这些知识点涵盖了学生资助的各个环节,对于理解和申请相关资助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了解并掌握这些规定,有助于学生充分利用政策资源,减轻经济压力,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