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区高校资助政策网络知识竞赛涉及的主要是针对在校学生的资助政策,特别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以下是其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办理截止日期是10月15日,这意味着学生需在此日期前完成相关手续。
2. 个人信贷信息包括担保情况、还款情况、借款金额以及使用信用卡的情况,这些都可能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
3. 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或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等原因提前退役的原高校在校生,仍然有资格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资格。
4. 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8000元的,政府会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较高的原则进行补偿或代偿。
5.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需开始自付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
6. 广西是从2007年开始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属于信用贷款,无需抵押或质押。
8. 毕业确认表中不包含应付利息的信息,通常包括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
9.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的9月不能申请提前还款,可能是因为这个月是新学年的开始,需要确保资金用于新学期的学费。
10. 学生在线系统中,个人信息变更的就学信息可以变更的包括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历和院系名称。
11. 对于开发银行的债务,连续逾期90天以上会被视为违约。
1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分多次还清,不是必须一次性还清。
13. 实行学分制后,提前毕业的学生,其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从毕业日开始计算,不受正常学制影响。
14. 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的学籍信息必须与学生证信息一致,尤其是出生日期。
15. 学校在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时,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6.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应在每年10月31日前报至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17.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18. 二等国家助学金的补助标准为1500元/年,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9.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需在9月30日前提交《广西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这些知识点涵盖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多个方面,包括申请流程、还款规定、资助标准以及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对于了解广西高校资助政策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