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管理办法】是企业对科技创新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和激励的重要制度,旨在规范科技成果的总结、评优、推广和奖励,激发员工创新积极性,提升业务水平和产品质量。本办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发明专利等各类科技成果的管理。
1. **科技成果的定义和范围**:
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成果,优秀的工程咨询和设计成果,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技术标准编制,科技信息和档案,软科学研究,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优秀技术专著和论文,发明专利,以及环保、节能等领域成果。
2. **职责分工**:
- 技术管理部作为科技成果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申报、保护、管理和推广。
- 国际、国内业务部负责工程设计科技成果的推介和转让。
- 设计管理部负责工程设计应用的管理和实施,各专业室和项目组承担具体实施。
- 技术管理部和技术中心、振兴公司负责成果的装备化。
3. **科技成果保护**:
- 职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归企业所有,完成者有署名权和受益权。
- 合作转化科技成果需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益。
- 对可能形成知识产权的成果,应及时申请保护。
- 技术秘密需签订保密协议,制定保护方案。
4. **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
- 推广应用包括后续试验、开发、应用直至产业化。
- 内部使用包括工程设计和装备制造,由相关部门督促实施。
- 外部转让需符合法律法规,经过公司审批,由国际、国内业务部拟定合同。
5. **成果评审与发布**:
- 定期和不定期评审,形成应用建议并发布内部使用和转让成果。
- 内部使用由设计管理部和装备制造部门执行。
- 对外转让需符合法规,由国际、国内业务部起草合同,相关部门审批。
该管理办法确保了科技成果的有效管理,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了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持续发展。同时,通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保护机制,保障了企业和员工在科技成果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