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药店建立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
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
2.范围:适用于本药店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3.职责:药店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 药店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网络环境以及人员配备应满足
药店经营规模和质量管理的实际需要。
4.2 药店计算机系统应满足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4.3 药店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在系统中设置
各经营流程的质量控制功能,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判断,
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规范》的行为进行识别和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
实施和有效。
4.4 药店计算机系统应建立包括供货单位、经营品种等相关内容的质
量管理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