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如下内容是关于要采购项目或服务详细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详细补充
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内容为准。
第一节、投标人
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国内企事业单位或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外国独资、中外合资、合伙公司均可参加投标。经销商(代理商)
应提供投标货品销售授权书,明确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归属,并提供相应承
诺阐明。
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和条例。
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成果如何,投标方编制投标文献、技术交流
等一切有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4、投标方须对发标组织单位就其提交招标文献资料等严加保密,不得向其
她投标方或个人泄露。
5、投标方若对招标文献有疑问,可于投标截止日前 5 天以书面询问招标方,
由招标方负责进行解释。
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对招标文献以补充文献方式进行修改,并
以书面告知已获取招标文献每一投标方。补充文献将作为招标文献构成某些,
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为使投标方有足够时间按招标文献修改规定考虑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