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解】
为了激励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综合素质方面不断提升,安徽高校针对研究生设立了一套详尽的学业奖学金评定机制。这份详解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评选对象**:适用于2014年以来入学的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延期毕业的学生不符合奖学金评选资格。
2. **评选时间、等级与名额**:奖学金每年评选三次,分别在新生入学的第一个学期、学习满一学年后和两学年后。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参评人数的70%,硕士研究生名额不超过40%。奖学金金额分别为博士10000元/年,硕士8000元/年。
3. **基本评选条件**:候选人应具备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和取得科研成果、参与“三助”工作、关心集体等条件。
4. **不得参评的情况**:受过纪律处分、必修课未通过、无故缺席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旷课三次以上、学术科研活动中存在不诚实行为的研究生将失去参评资格。
5. **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评价候选人的学术成绩、科研能力、思想品德、团队协作以及纪律遵守情况。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与校内外奖学金不能兼得。
6. **评选程序**:包括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小组评审、院系评议、公示、研究生院复审和最终公布。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原件、项目证明等,导师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院系进行评审和确定获奖名单。
7. **评选细则**:一年级研究生的奖学金基于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排名,二年级侧重于学位课程成绩和学术论文,三年级则主要看学术论文和社会活动表现。论文发表需满足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的要求,课程成绩中不包括英语和政治,不及格科目者无法参评。
这份评定细则旨在通过全面的评价体系,确保奖学金的发放能够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既重视学术成就,也注重品德修养和社会参与,从而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和科研创新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