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规定》和工作规范是管理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注销等业务的重要法规依据。以下是基于题目中部分内容解析的一些关键知识点:
1. **变更登记**:改变车身颜色、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都需要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而小型客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则不需要。
2.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时,需要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变更车身颜色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则不需要。
3. **机动车转出与转入**:对于机动车转出后尚未办理转入前,若因交通事故更换了发动机、车身或车架,应在转入地车管所办理转入时一并办理变更登记。
4. **查验机动车**:变更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变更使用性质需要查验机动车。办理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且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仍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则无需查验。注册登记、抵押登记和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时,不需要查验机动车。
5. **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在被盗期间车辆识别代号被改动的,应按原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后办理变更备案。
6. **报废车辆处理**: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和其他营运车辆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督下解体。
7. **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办理此业务时,审查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和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但不审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8. **校车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后,应在1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超过6个月的,需重新检验。
9. **注册登记与安全技术检验**: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以及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需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错误的表述是“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10. **违法行为处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将受到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1. **车辆类型确定**: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车辆类型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确定。
12. **进口机动车凭证**:《货物进口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和《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是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不属于。
13. **查验岗标识**:查验岗对外统一设置标识为“机动车查验”。
以上是根据题目内容总结的机动车查验业务知识要点,涵盖了变更登记条件、安全技术检验要求、车辆识别代号管理、报废车辆处理、校车使用许可流程、免检车辆规定、违法行为处罚、车辆类型定义和进口凭证等内容。这些知识对于从事机动车管理、查验工作的人员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