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正确实施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保存期限和处置,以提供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和信息安全与服务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实现其可追溯性和信息安全改进,特制订
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对信息安全与服务管理体系所有记录的管理。
3 职责
3.1 运营管理部
是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安全与服务管理体系记录的管理与控制。
3.2 各职能部门
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信息安全与服务管理体系记录的编制、收集、保管和使用等工
作。
4 程序
4.1 记录的范围,包括所有与公司信息安全与服务管理体系有关的记录及相关的记录。
4.2 运营管理部根据程序文件的要求及各部门具体实施的需要,适当考虑现有记录的情
况编制《记录一览表》。
4.3 记录的格式由使用部门设计,运营管理部统一审核,对管理内容相同的,力求统一。
4.4 所有记录均应编号标识,记录的编号如下:
JL □□□□--□□
记录顺序号
文件类别和文件顺序号
信息安全与服务管理记录代号
注:文件类别,指对应的程序文件,按文件编号区分;文件顺序号 01、02....。
4.5 记录的密级分类按《商业秘密管理程序》规定进行,涉密信息应将密级标识在记录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