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培训案例】\n\n物业管理是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涉及到房屋维修、保养、服务等多个方面。本案例集主要探讨了上海市在物业管理领域的若干关键问题和技术细节,旨在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n\n1.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根据描述,对于新建商品住宅和非住宅物业的维修资金,上海市有明确的规定。新建非住宅物业的维修资金由出售人和买受人在合同中约定,参照住宅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在业主大会成立前,资金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管,之后则转交给业主大会管理。\n\n2. **物业交接手续**:当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时,物业企业在接手物业时需进行查验,发现的问题应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同时,建设单位需按照《条例》规定向物业企业提供物业资料,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负责整改。\n\n3. **销售房屋的要求**:对建设单位和购房者,都有明确的义务。建设单位在售房前需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并将这些内容纳入房屋出售合同。购房者则需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n\n4.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企业,特殊情况可经批准采取协议方式。对于投标数量和建筑面积有具体要求,具体操作由市房地资源局进一步规定。\n\n5. **业主委员会备案**:业主大会选举出的业主委员会应在30日内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提交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将获得印章刻制证明。\n\n6. **物业公司服务范围**:物业公司不能拒绝为业主的自用部分提供维修服务,即使这部分的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物业企业接到急修项目报修后,应及时进行修理。\n\n7. **共享设备维修费用**:如室内水管倒灌问题,通常情况下,住宅内部的供水、排水管道被认定为共享设备,维修费用由整幢住宅业主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但如果由特定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维修费用应由该业主承担。\n\n以上案例反映了物业管理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式和政策依据,对于理解物业管理的法规和技术要点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物业管理者需要熟知这些规定,以便为业主提供优质、合规的服务。同时,业主也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