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房屋修缮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关键知识点解析
#### 一、天津市房屋修缮定额的编制依据与适用范围
- **编制依据**:本定额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以GYD-601-95、GYD-603-95、GYD-604-95《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基价》(2004年)为基础进行编制,并结合天津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
- **适用范围**: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已使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翻建、房屋加固、改造、装饰装修工程以及伴随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零星(300平方米以内)添建工程。
#### 二、基价的构成与特点
- **构成**: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 **特点**:
- 根据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
- 在合理工期内、正常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器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
- 反映了本市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 三、人工费的说明与规定
- **人工消耗量**: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并结合天津实际情况编制。
- **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 **人工单价分类**:
- 一类工:每工日59.20元。
- 二类工:每工日47.20元。
- 三类工:每工日37.70元。
- **人工单价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质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和劳动保护费等。
- **其他人工费**:包含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中的人工费,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 四、材料费的说明与规定
- **材料费构成**: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费、其他材料费等。
-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根据材料价格的2.1%计取;建立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者,退给建立单位0.875%,施工单位留1.225%。
- **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已包括回库维修及相关费用。
- **材料消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 **材料价格**:根据2008年度天津市建材市场价格加权平均综合计算得出。
#### 五、机械费的说明与规定
- **机械台班消耗量**: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确定。
- **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编制,人工、燃料的价格是根据2008年度市场价格加权平均综合计算。
- **小型机械费**:采用综合计费的方法计取。
- **大型机械费**:根据施工需要,甲、乙双方协商认定,按实际发生计取。
#### 六、运输距离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 **运输距离**:除特别注明包括现场内水平运输外,均考虑了50米以内的水平运输。
-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通过以上对天津市房屋修缮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关键知识点的详细解析,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这一系列规定的编制背景、适用范围、构成要素、具体规定等方面的内容,为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