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业务介绍
2010 年 10 月 13 日 11: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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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大修住房,目
前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
款"。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
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有
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 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
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