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设计》教学大纲
一、 教学目标
毕业设计是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达到应用型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学
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教学实践环节,它对培养学生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
高毕业生全面素质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通过毕业设计,应使学生在以下几方面的能力得到训练和提高:
1.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的理论和技术,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设计和开发计算机软件、硬件或应用系统的基本能力;
4.组织团队、协作配合工作的能力;
5.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的能力。
二、 选题原则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选题,选题由教学点专业责任教师负责把关。选题的原则
是:
1.选题必须符合计算机专业的综合培养要求;
2.应尽可能选择工程性较强的课题,以保证有足够的工程训练;
3.论文工作要有一定的工作量要求,以保证有明确的工作成果;
4.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对于较大型任务的课题,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子课题;
5.选题应尽量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教学、科研、生产等实际的技术开发项目,或是
有实用前景的理论研究课题。
三、 教学要求
毕业设计的教学要求体现于整个论文工作的各个阶段中,可根据课题的特点而有所侧
重,但应达到如下的基本要求:
1.根据课题任务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
2.进行必要的课题调研和资料搜集、文献阅读工作,收集、汇总相关科技信息;
3.制定可行的技术方案,并通过与其它方案的比较加以论证;
4.独立完成系统或模块的设计。软件设计要符合软件工程规范,硬件设计要符合原
理表示、线路图纸和工艺要求的各种规范;
5.制定系统或模块的测试方案,并根据完整的测试数据对系统或模块的功能和性能
指标做出分析和评价;
6.对课题成果进行总结,撰写论文。结合非计算机学科进行的课题,应有 2/3 以上
的内容涉及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
7.通过论文答辩;
8.毕业论文时间为 10 周,学分为 10 学分;另外,毕业设计的前期还可以统一安排
实习,实习最多占有 3 学分,剩余为毕业论文学分。
四、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既是毕业设计的业务指导者,又是论文工作的组织者。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
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设计的全过程。
1. 指导教师应熟悉电大教学情况,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以及 3 年以上专业教学经历;
2. 每位专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一般不超过 15 人,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其指导学
生数应根据情况酌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