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
#### 一、异地就医申报表概述
根据提供的文件信息,《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是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要填写的一份重要文件。该表格主要用于记录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异地工作或居住地址以及申报时间等关键信息。
#### 二、填表说明
1. **申报人条件**:已退休的个体参保人员无需填写单位相关信息。
2. **人员类别**: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职”或“退休”。
3. **详细地址填写**:需填写具体到市/州级别的工作或居住地址。
4. **申报表格式**:一式两联,一份由医保经办机构留存,另一份由个人保存。
#### 三、异地就医注意事项详解
1. **就诊机构选择**:异地就医需选择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市、州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 **特别提示**:确保选择的医疗机构为当地医保定点单位,以保证后续医疗费用能够得到报销。
2. **生效时间**:异地就医登记的生效时间是从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 **费用报销**:生效日后至注销日期间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及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费用可按相关规定报销。同时,在本市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则不再报销。
3. **转诊治疗**:长期驻外人员若患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的疑难病症,需经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市外转诊建议,并在异地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 **报销凭证**:在报销时需提供有效的市外转诊证明。
4. **特殊疾病治疗**:长期驻外人员中的特殊疾病患者需在工作地或居住地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病治疗。
- **费用结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结算医疗费用前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5. **登记有效期**:长期驻外人员自登记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注销登记。
- **特殊情况处理**:如在职职工因工作调动需变更异地工作地,可办理相应手续。
6. **注销登记**:返回本市长期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需按规定注销异地就医登记。
7. **费用结算**:异地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先行全额垫付,出院后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到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结算。
8. **详细规定查询**:更多关于异地就医的具体规定可通过登录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查询。
#### 四、总结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对于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它不仅明确了异地就医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还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支持,帮助他们在异地也能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险服务。参保人员在填写申报表时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以确保后续异地就医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