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加盟合同
甲方:coco 都可奶茶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coco 都可奶茶”
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
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
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 柜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
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
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 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
/ 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
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
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
雇佣、承包关系。
2. 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
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