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基本参数表( 2010 年版)
填 表 说 明
工程名称 楼栋号
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
填表时间
场地类别
Ⅱ
建筑抗震设
防烈度
6 度、 7
度(措
施)
抗震设防类
别
丙(标准
设防类)
嵌固层所
在楼
层号
基础
地下室层
数
0
主楼层数
35
裙楼层数
2
屋顶塔楼
层数
2
地下室高
度
( m
)
0
主楼结构高
度
( m )
108.8
裙楼结构高
度
( m )
9.2
屋顶塔楼
高度
( m
)
6
主楼结构
体系
主体结构高
度限值
( m )
裙楼结构形
式
裙楼结构
高度
限值
( m
)
大空间结
构
屋盖跨度
( m
)
悬挑长度
( m
)
单向最大长度
( m )
2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4 按地勘资料或
场地地震安全性
评价提供的依据
填写,分
I
0
、 I
1
、 II 、 III
、 IV 类
5、如抗震措施和抗震计算的设防烈度不一致时,应分别描述。 6、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的规定确定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分甲(特殊设防类)、乙(重点设防类)、丙(标准设防类)、丁(一般设防类)四类 7、按建筑图对楼层的划分填写楼层层号,如果嵌固点取在基顶时,填 基础
9 、与地下室高度对应的结构楼层数
8、嵌固点至建筑地下室底层建筑地坪的深度。如嵌固点取在基顶时,填 0
11、与主楼结构高度对应的结构楼层数
10、以嵌固点起算,至大屋面的高度 ,不包括屋顶塔楼
13、与裙楼结构高度对应的结构楼层数
12、以嵌固点起算,至裙楼结构顶板的高度
15、与塔楼高度对应的结构楼层数
高层建筑工程应按不同的结构单元,分别按《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 2010年版)的要求填写本表。
第 4 页 / 共 3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