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结构化程序的概
念
所谓结构化程序设计是指程序的设计、编
写和测试都采用一种规定的组织形式进行,而不是
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这样,可使编制的程序结构清
晰,易于读懂,易于调试和修改,充分显示出模块
化程序设计的优点。
在 20 世纪 70 年代初,由 Boehm 和
Jacobi 提出并证明的结构定理:即任何程序都可以
由 3 种基本结构程序构成结构化程序,这 3 种结构
是:顺序结构、分支(条件选择)结构和循环结构。
每一个结构只有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 3 种结构的
任意组合和嵌套就构成了结构化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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