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各工业部门消费的功率与农业、交通运输和市政
生活消费的功率相加就可得到电力系统的综合用电负荷。
综合用电负荷加网络中损耗的功率为系统中各发电厂应供
出的功率,因而称作电力系统的供电负荷。供电负荷再加
各发电厂本身消费的功率——厂用电,为系统中各发电机
应发出的功率,称作电力系统的发电负荷。
二、用电设备的工作制
我国低压电器行业采用了 IEC34 - 1 规定的八种工
作制中的三种,即长期连续工作制 S
1
、短时工作制 S
2
和
断续周期工作制 S
3
。
1 、长期工作制 S
1
在恒定负载(如额定功率)下连续运行相当长时间,
可以使设备达到热平衡的工作条件。这类工作制的用电设
备长期连续运行,负荷比较稳定,如通风机、水泵、空气
压缩机、电炉和照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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