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轨道交通 11#线白银路站(暂名)项目
2、工程建筑面积:75460 平方米,一期商业用房 2 个单位工程,二期住宅 4 个单位工
程
3、层高:1#、2#楼,二幢 18 层高层,建筑高度 54.7 米,3#楼,一幢 22 层高层,建
筑高度 70.04 米,4#楼,一幢 25 层高层,建筑高度 79.6 米,5#楼,一幢二层低层,建
筑高度 10.5 米,6#楼,一幢低层,建筑高度 13 米。
4、各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上海鼎申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装单位;上海超富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二、 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JGJ33-2001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 GB5144-94
三、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1.1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的条件
1.1.1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
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必须在资质许可范围
内从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业务。
1.1.2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除了应具有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还应
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塔式起重机安装工、电工、司机、信号司索工等应具有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1.3 施工单位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安装单位签订。
1.2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条件
1.2.1 塔式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国外制造的塔式起重机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1.2.2 塔式起重机应结构完整,符合 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
1.2.3 有下列情况塔式起重机的不准使用:
国家明令淘汰的;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评估不合格的;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达不到国
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