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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运营部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供应链运营部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供应链运营部全体员工均需参加考核。供应链运营总监由孩子王考核,不在本办法 考核范围之内。考核
对象简单分为经理(高级经理) 、条线负责人和员工三类。
第三条 考核目的
1. 建立全员参与、全员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2. 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条线间的相互协作。
3. 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态度和能力,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从而有效提升 部门的整体绩效。
第四条 考核原则
1. 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2. 多维度考核。
3. 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 考核用途
考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薪酬分配
2. 职务晋升
3. 岗位调动
第二章 考核方法
第六条 工作绩效目标的设立
(一)各级人员根据其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指标,作为当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
(二)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的更改需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更改方可生效。
第七条 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于次月 5 日之前完成
第八条 考核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供应链运营总监、 供应链库存管理高级经理、 供应链协同管理高级经理、 物流
运营高级经 理组成考核管理委员会,领导考核工作,承担以下职责: 1
•
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
2
•
考核等级的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