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以下简称:达标车型)样车核查中操作人员
正确使用,确保达标车型样车核查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各项功
能的有效发挥,满足监控技术要求并达到预期的监控效果,提高达标车型样车核
查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规范监控人员的拍摄过程,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JT/T 325-2018《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JT/T 1094-2016《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JT/T1178.1-2018《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 1 部分:载货汽车》
3、监控系统的组成与功能
3.1 监控系统组成: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即监控平台和监控终端。其
中监控平台为安装在计算机上的软件系统,主要用于样车登记、查询、查看原始
记录等客户端软件;监控终端主要包括:用于拍摄视频录像的GPS 天线、4G 传
视频监控功能:利用监控平台播放器可对所有样车核查视频调用播放,
查看试验统计速度、里程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