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层干部考核项目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组确定;各部门下属岗位考核项目分值
比例由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分值比例必须科学合理,结合工作重点,不得避重就
轻,否则扣相关人员 10 分。
(3)考核会时各部门负责人不能提出实质性工作(非日常事务性工作),则视为
工作不作为,由考核会扣下周定量考核积分 30 分。
(4)定量考核出现产品质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设备运转事故时(以上事故给
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500 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部门本周定量考核
积分为零.
(5)考核会要确定各部门每周重点工作完成的指标:质量要求、数量要求、完
成时限、责任人等,由综合部备案。
(6)对总经理的决定、指示或公司会议精神贯彻执行情况:未执行扣 30 分;
执行不全面,效果不明显扣 10 分。
(7)下属岗位员工出现严重的工作失误或违纪行为,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或影
响扣 10-30 分。
(9)上级考核下级时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受人际关系和感情的影响,不得有打击
报复的行为。否则扣相关人员 20 分。做评价时参照以下判断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