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是针对省属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的资金管理,旨在规范公款存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腐败和利益输送的规章制度。该办法适用于所有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财政资金、上级补助、自有资金和代管资金的存放管理。
公款竞争性存放是指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最适合的银行来存放单位的公款,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流动性和收益性。这一过程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降低廉政风险。同时,单位需要科学地预测现金流量,制定公款存放计划,并通过集体决策来实施。
根据该办法,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需成立专门的审核和监督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招投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等,并进行定期检查。招标过程需在指定平台上公布,包括招标人的信息、项目详情、投标人资格、报名流程等。投标银行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且监管评级达到标准。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成员需执行利益回避原则,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招标以定期存款年利率为标,遵循高利率中标原则。当利率相同,将通过评估银行的经营状况和服务水平来确定中标者。经营状况包括资产质量、偿付能力等,服务水平涉及信息系统、对账服务等。
这个实施办法旨在建立一个透明、高效且风险可控的公款存放管理体系,以保障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资金安全和最大化其经济效益。同时,它也强调了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重要性,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和不正当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