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薏米混合品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LSSQ0017S-2018)是一项针对红豆和薏米混合食品的质量控制规范,旨在确保产品的安全与质量。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从原料选择到成品检测的全过程,涵盖了原料要求、生产用水、感官要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以及食品添加剂和法规遵循等多个方面。
1. 原料要求:红豆和薏米作为主要原料,必须满足GB 2715的食品安全标准。这意味着它们需要符合国家对于粮食及粮食制品的一系列质量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卫生状况、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等。
2. 生产用水:根据GB 5749的规定,用于生产过程的水必须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确保无有害物质污染。
3. 感官要求:产品应具有红豆薏米混合品应有的色泽、气味和状态,无异常异味或外来异物。感官检查是通过在自然光下观察样品的色泽和状态,并按照GB/T 5492的标准进行气味检测。
4. 污染物限量:产品中的重金属污染物如总砷、铅、镉和铬的含量应低于特定限值,这些指标参照GB 5009系列标准进行测定。
5. 真菌毒素限量:产品需符合GB 2761对真菌毒素的规定,防止黄曲霉素等有毒物质超标,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6. 农药残留限量:遵循GB 2763和相关国家公告,确保农药残留不超出允许范围,保护消费者免受农药残留的危害。
7. 食品添加剂:产品中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和用量应遵循GB 2760,这是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了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
8. 法规遵循:企业需确保产品不含有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未规定的任何物质,遵循严格的法规框架,保障食品安全和合法性。
此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提升整个食品行业的规范化水平。通过规范化的生产流程和严格的品质监控,红豆薏米混合品得以达到安全、健康的食品标准,满足消费者的食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