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粉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针对以米粉、百合粉为主要原料,辅以葡萄糖和低聚异麦芽糖制作的方便食品百合粉所制定的企业标准,旨在确保产品的食品安全与质量。该标准详细规定了百合粉在原料、感官、理化指标、有害物质限量以及微生物限量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 原料要求:
- 百合粉的原料之一是百合,应符合甘肃省地方标准DB 62/T 412关于兰州百合的规定。
- 另一主要原料米粉需符合GB 19640的冲调谷物制品标准。
- 辅料包括低聚异麦芽糖和葡萄糖,分别应符合GB/T 20881和GB/T 20880的标准。
2. 感官要求:
- 色泽:应呈乳白色,通过自然光观察样品内容物判断。
- 组织形态:具有粉状混合形态,无结块,无霉斑。
- 气味和滋味:具有产品特有的微甜气味,无异味。
- 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3. 理化指标:
- 水分:不超过10.0 g/100g,参照GB 5009.3进行测定。
- 还原糖(以葡萄糖计):15-30 g/100g,依据GB 5009.7进行测定。
4. 有害物质限量:
- 铅(Pb):每公斤不超过0.2 mg,检测方法参照GB 5009.12。
5. 微生物限量:
-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及检测方法分别按照GB 4789.2、GB 4789.3、GB 4789.15和GB 4789.10执行。沙门氏菌要求不得检出。
6. 净含量:
- 百合粉的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相关规定,如JJF 1070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第123号。
此外,该标准还引用了多个食品安全和检验标准,例如GB 2760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和GB 2762关于食品中真菌毒素和污染物的限量,以及GB 28050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这些都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同时,生产过程还需遵循GB 14881的食品安全通用卫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