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风险管理与预警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增强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损害风险意
识,以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技术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和操作常规为准
绳,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各环节安全隐患
进行风险评估与分析, 加强预警监控, 预防并及时控制医疗技术风险
发生,防止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本机制。
1、医疗技术风险范围
医疗技术风险是指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可能发生医
疗失误或过失导致病 人死亡、伤残以及躯体组织、生理功能和心理
健康受损等不安全事件的危险因素,无论 不良后果是否发生以及患
者是否投诉,均属预警监控范围。
2、建立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组织
2.1 医务部为医疗技术风险主管职能部门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
理委员会(一下称 “技术委员会”)、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分别为技术风
险管理专业审查组织和伦理审查组织。
2.2 各科室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本院
各级各类医师均应纳入管理范畴。
3、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属国家(省)准入技术未获准入不允许临床应用。
(一)属卫生部管理的第三类医疗技术 ,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划
和诊疗科目、经临床试验研究证实安全、有效、近 3 年相关业务无
不 良记录的,科室可以向医务部提交准入审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