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稽查管理办法
(HBQY-SF-05)
1 目的
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人员行为,强化依法收费,文明收费,完善检查监督制
约机制,防止逃费漏费、损公肥私等行为和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杜绝滥收滥罚行为,
建设好、管理好收费站,带好收费队伍,树立和维护青银高速公路的良好形象。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稽查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收费科成立稽查大队,设专职稽查人员,负责全处收费稽查活动的组织、实施。
稽查大队配备车辆、摄录像器材、通讯器材、录音、计时设备。
4 稽查频次
稽查队每周上路次数不少于三次 ,其中夜间稽查不少于一次(夜间稽查是指当日
22:00 至次日 6:00)。稽查时必须要求两人以上人员在场。
5 稽查内容
5.1 对收费站及其他收费人员、收费管理人员、监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5.2 对收费站的站容站貌、收费设施、收费秩序、安全措施以及环境卫生等进行认真地
检查。
5.3 对收费工作人员的着装仪表、文明服务、工作纪律、收费业务,特别是票、卡的领
取、使用、保管、结存、核销以及当班收费员的票款卡是否相符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5.4 对收费站的通行费的征收情况,以及各统计报表进行认真审核。
5.5 做好对录像的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认真处理。
5.6 对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和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5.7 对逃、漏费或扰乱收费秩序的违章车辆要进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违
反治安条例的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6 稽查方法
6.1 上路巡逻检查,采用不定区域、不定时间的方法,根据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