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等,乙方根据规定或者约定停止服务的。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4.1 甲方对以其名义注册成功的域名拥有 internet 域名注册管
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icann 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和/或
cnnic,下同)赋予的相应的所有权。
4.2 甲方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乙
方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4.3 甲方一旦申请域名注册即意味着甲方承诺遵守域名注册管理
机构现行的及今后修正的对域名注册和争议解决的政策、办法、规
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4 甲方保证申请注册的域名,没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
合法权利包括但限于他人的名称权,商标权和域名权利。如果该申
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甲方承担一切
责任。甲方同时承诺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
违反 5.5 产生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