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第10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行政单位的资产管理是确保财务规范运作的关键环节,涵盖多个方面,包括货币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受托代理资产等。本章主要讨论其中的几个关键部分。
**第一节 货币资产**
货币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是行政单位短期内可支配的经济资源。在管理货币资产时,需遵循“钱账分管,互相牵制”的原则,严格控制现金使用,如只能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得坐支,且需确保现金收付手续严谨,每日对账以保证账款相符。若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应先做“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待查明原因后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这部分涉及到行政单位对外的债权,如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会计处理上,收到款项时记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支付预付款时则借记“经费支出”等相关科目,贷记“预付账款”。
**第三节 存货**
存货主要指行政单位用于日常运营的物资,如办公用品。在采购时,借记“存货”,贷记“资产基金——存货”。消耗时,借记“经费支出”,贷记“存货”。
**第四节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行政单位长期使用的、价值较高的资产,如建筑物和设备。行政单位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按规定计提折旧,借记“经费支出”,贷记“累计折旧”。
**第五至九节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受托代理资产**
这些章节涉及的是行政单位在建的工程项目、知识产权、储备物资、公共设施以及受他人委托保管的资产。每种资产类型都有特定的核算方法和管理要求,如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支出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
行政单位的资产核算涵盖了广泛的财务活动,需要严谨的管理和准确的会计记录,以确保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合规性。有效的资产管理不仅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也能提升行政单位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