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过户业务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告知书
尊敬的用户:
您申请办理车牌号: 京 ,发送机号位: , 车架号为: ,
车辆型号为: 的机动车交易。 过户手续, 转移登记地为: □本市 □外迁(转
移落户地名称) ,因二手车一车一况,且各地车管政策要求不一 , 为确保
车辆能够正常交易,顺利过户 , 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车辆状况: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共识后,请认真查验车辆状况及车辆相关证照。 以免
发生不必的要的纷争。
二、交通违章记录 :因车辆有交通连章录无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请事先核实车辆违章
记录 , 并提前予以处理。
三、车朝环保标准 :全国各地对外迁车辆的接收标准不一。 请务必提前与迁入地车管部
门取得联系,确认车辆使用年限 . 环保标准等是否符合迁入地落户标准若;若车辆档案中所
涉及合格证与机动车检验单右上角标注的环保标准不符, 现机动车所有人应重新办理相关手
续.
四、特殊车型: 车辆初始登记日期或出厂日期为 2007 年的大众宝来。福特福克斯等车
型, 固车辆信息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无法核查,存有部分迁入地车管部不予接收的
风险 , 请务必提前与车辆迁入地车管部门取得联系 , 核实无误后再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
五、进口车: 进口率的详细信息在办哩交易。 过户手续过程中无法核查,存有不能提档
及正常落户等风险,请务必提前与车辆迁入地车管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无误后再办理交易、
过户等手续。
六、买方身份证明 : 买方须持最新服身份证件(以公安网登记的最新日期为准)办理交
易、过户手续。
七、车辆外迁: 车辆若迁外省市。 买方需提前与京车管部门及迁入地车管部门核实所持
身份证件是否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核实无误后,还需提供迁入地居住证,暂住证或其他
与迁入地车管都门核实过的证明类指导文件。
八、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保留: 车辆完成转移或销登记后, 原机动车所有申请办理新购机
动车登记时,符合叫“ (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二)机动
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 (三) 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处理完毕”三方面条件的。可向车辆管理部门中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本着认真负责、 至诚服务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及风险进行详尽告
知,请买卖双方仔细阅读,认真核实后签字确认;若买卖双方一方或双方均未到场,授权代
理人须与买卖双方核实上述事项 , 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已
向买卖双方尽到合法告知义务。因上述事项引发的所有问题及相关费用 , 由买卖双方自行解
决, 与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无关。
请认真核实,确认签字后,再办理二手车交易、过户手续 .
确认人(签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