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金管控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严
格银行账户管理,保证资金安全,避免多头开户,减少闲置账户,依照
《企业财务通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财务管理规定》等现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财务中心为银行账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银
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本细则所指银行账户为各企业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
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
账户。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五条 严格控制开户数量。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除基本户等国家
规定必须开立的专户外,严格控制新增开户。
第六条 逐步清理冗余存量银行账户。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应当进
一步优化合作金融机构,对已无实际合作的银行账户予以及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