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电放电防护
1.静电放电防护基本原则
①抑制静电的积聚,严格控制静电源。
②迅速、安全、有效地消除已经产生的静电荷。
③防静电工作区应按电子元器件静电放电灵敏度确定保护程度。一般情况下静电压不超
过 100V。
2.防静电工作区
(1)地面材料
禁止直接使用木质地板或铺设毛、麻、化纤地毯及普通地板,人造革地板。
应该选用由静电导体材料构成的地面,例如:防静电浮动地板或在普通地面上铺设防静
电地垫并有效接地。
允许使用经特殊处理过的水磨石地面,如:事先敷设地线网,渗碳或在地面喷涂防
静电剂等。
(2)接地
防静电系统必须有独立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一般应小于 4Ω,接入时,要增加限
流电阻。
防静电地线不得接在电源零线上,不得与防雷地线共用。
使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其大地线可以作为防静电地线(零线、地线不可混接)。
防静电设备连接端子应确保接触可靠,易装拆,允许使用各种夹式连接器,如鳄鱼夹、
插头座等。
接地方式有静电地、软接地、电源地、设备地、硬接地等。
接地系统泄露电流不超过 5mA,极限流电阻下阻值取 1MΩ。
(3)天花板材料
应选用抗静电型材料制品,如石膏板制品。
(4)墙壁面料
墙壁面料应使用抗静电型墙纸,例如:石膏涂料,石灰涂料;
(5)湿度控制
防静电工作区的环境相对湿度以不低于 50%为宜。
3.防静电设施
(1)静电放电保护区域
静电放电保护区域(Electrostatic discharge protection area EPA),有时指安全操作区,
如图 3.4 所示。是任意一种静电放电控制措施的核心所在。在此区域中,静电放电敏感元件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Sensitive ESDS)或电路板或包含这些的组件,都可以很安全地工作,
因为电荷的数量得到控制,而不会产生破坏性电压。这种区域中通常包含工作台或工作台组,
工作站,自动插件机一类的处理设备或者一块生产区。EPA 的范围必须清楚的标明,最好
设置一围一栏以防止未经允许的无关人员入内,EPA 区域内应使用静电荷积累最小的材料,
并且可使电荷以受控制的方式泄入到大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