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核算要点详解】
企业所得税是对国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在2021-2022年的税务处理中,了解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方法至关重要。
1. 纳税人识别:
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根据描述,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而是按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政策进行处理。联营企业、集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均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 企业所得税税率:
自2008年起,对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其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0%。若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其来自境外的所得与该机构无实际联系的,不在此税率范围内。
3. 税金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作为税金项目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流转税或费用包括增值税,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计入成本费用。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可以作为税金项目在税前扣除。
4. 借款利息支出扣除:
允许从所得税前扣除的借款利息支出通常包括正常经营中的利息支出,如销售收入产生的利息。建造固定资产的利息支出,只有在竣工决算投产后发生的才可扣除;而在完工前的利息支出、超过注册资本50%的部分以及关联方借款的超额利息支出,一般不得扣除。
5. 广告费税前扣除:
对于制药厂的广告费支出,有上限规定。2006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广告费60万元,2007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广告费30万元。企业当年的广告费支出不能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因此2007年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费上限为2000万元的15%,即300万元,实际支出30万元,所以可以全额扣除。
6. 业务招待费扣除:
企业全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营业收入的5‰加2万元,即25万元。因此,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5万元。
7. 亏损弥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如果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5个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
8.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通常免征企业所得税,但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财产租赁收入和股息收入都应计入应税收入。
9. 计税基础计算:
设备的计税基础是指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2007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100万元,计税的累计折旧为120万元,因此设备的计税基础为零,因为折旧已超过账面价值。
10. 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
如果预计负债在费用实际发生前不被允许税前扣除,那么计税基础为0,因为它不会在未来产生应税收入。
1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当研发支出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时,600万元形成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为这部分支出在会计上资本化,但在税法上可能需在使用期间逐年摊销。
12.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账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时,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里为50万元(200万元计税基础减去150万元账面价值)。
13. 递延所得税处理: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时,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入所得税费用。
以上是企业所得税核算中的关键知识点,包括纳税人的认定、税率适用、税前扣除项目、亏损弥补、计税基础的计算以及递延所得税的处理等。理解并掌握这些内容对于正确进行企业所得税核算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