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四级标准与解释 本资源旨在阐述电子病历四级标准的相关知识点,以便于医疗机构更好地实施电子病历系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病房医生 * 病房医生可通过电子病历系统获取检验项目和标本信息,包括适应症、采集要求、作用等信息。 * 医嘱中的药品、检验、检查等信息可传送到对应的执行科室。 * 医嘱下达时能关联项目获得药物知识,如提供药物说明查询功能等。 * 医师工作站中可查阅历史检验结果,并可查看检验报告时,能够给出结果参考范围及结果异常标记。 二、病房护士 * 患者入、出院、转科记录,与住院、医生站中的患者基本信息衔接。 * 可提示入科的基本处理流程或有可定义的入科处理模版提醒帮助护士完成常规的处理。 * 护理级别可在系统明显位置显示。 三、门诊医生 * 处方数据能够全院共享。 * 下达处方时能关联项目获得药物知识,如提供药物说明查询功能等。 * 处方下达时能获得的药品剂型、剂量或可供应药品提示。 * 可以在门诊医师工作站环境中查阅检验报告。 四、检查科室 * 可根据检查内容生成注意事项。 * 检查安排数据可被全院查询。 * 所记录的检查数据、检查图像供全院共享。 * 检查报告有初步结构化,能够区分检查所见与检查结果。 五、实验室 * 临床科室有与实验室共享的标本字典并具有与项目关联的采集要求提示与说明。 * 实验室与临床科室共享标本数据。 * 标本采集和检验全程记录并在全院共享。 六、治疗信息处理 * 治疗安排信息可被全院查询。 * 治疗记录数据可供全院访问,有数据交换接口。 * 手术申请与安排记录供全院使用。 * 麻醉记录供全院共享,提供其他系统数据接口。 七、医疗保障 * 库存血液情况或血液可保障情况能够供全院共享。 * 血库能够查询和统计住院患者血型分布情况。 * 配血过程有完整记录。 * 临床申请用血、血库配血时,可共享与患者用血相关的配血检验信息。 电子病历四级标准的实施将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产生深远的影响,提高医疗服务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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