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人员任用办法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新入职员工的质量和适应性,为企业带来新鲜血液和持续发展动力。以下是对该文件主要内容的详细解析:
本办法的制定依据是公司的人事管理规则第七条,体现了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统一性和连贯性。在人员增补方面,各部门需要根据工作需求,提前提出人员增补申请,明确增补职位、人数及理由。针对不同级别的职位,申请流程有所不同,如大专及以上由总管理处经营发展中心主办,高中及以下则由各公司或事业部自行组织,并且通常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选拔。
人员甄选过程中,会设立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考试、命题、监考、阅卷等一系列工作。考试成绩的评分标准包括学科、术科和口试,具体比例由甄选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口试成绩不得超过总成绩的40%,以保证评价的全面性。
录用流程包括成绩评定、通知申请部门、总经理审批以及通知录取人员。对于录取的人员,需填写“新进人员试用申请及核定表”,并提供相关文件,如人事资料卡、体检表、学历证书等。同时,也会有备选人员名单,以便后续补充。
新进员工需进行为期40天的试用期,期间会有专人指导,并根据其专长和工作需求制定见习程序和训练方式。试用期满后,将进行考核,由指导人员或主管在“新进人员试用申请及核定表”上进行详评,根据权限呈报审批。若试用期表现合格,员工将被正式任用;否则,可能延长试用期或直接辞退。
在试用期间,新员工需遵守公司所有规定,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如记过以上处分),将立即解除试用。此外,试用期间的考勤管理严格,如事假、病假超过一定天数或出现旷职、迟到情况,也可能导致试用终止。
试用期间的薪资按照人事管理规则薪级表的标准支付,年资、考勤和奖惩在此期间同样计算。如果试用被停止或辞退,员工仅获得试用期间的薪资,不享受其他福利或证明。
该办法须经过经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修改时也需遵循相同的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这个新进人员任用办法是企业规范招聘、试用和评估新员工的重要准则,旨在维护公平、公正的招聘环境,提高新员工的工作适应性和企业整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