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的数字单一市场政策越来越关注所谓的“平台”对内部市场竞争的影响。 尽管委员会承认平台公司对创新和消费者福利的贡献,但它也认为平台公司的强大地位会造成实际和潜在的损害。 因此,委员会旨在加强其在这方面的竞争法规则的执行。 我们不关注竞争法适用的实际结果,而更关注的是有关为议程制定和实际决策提供信息的平台的正面和反竞争效果的主张。 在分析了四个案例研究之后,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这些案例中,委员会(1)认识到平台情况,因为他们的重点更多地放在B2B关系上,而不是B2C上。 (2)更多地关注行为而非结构效应; (3)在事前监管中很难找到正确的补救办法; (4)对网络效应的影响有所了解; (5)他们的分析相当复杂,尤其是对于基于软件的合并而言。 最后,我们注意到,委员会的立场很大程度上是受到法律和经济专家的启发,辩论中基本上没有考虑到公共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