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是考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历史的一本书的一部分,重点介绍 WIPO 在专利领域的活动。 本章首先描述了产权组织及其行政前身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BIRPI)所采取的成功程序性举措,特别是专利合作条约、斯特拉斯堡协定、布达佩斯条约、和专利法条约 (PLT)。 然后,它认为 WIPO 和 BIRPI 在提高专利保护水平方面的实质性努力不太成功,特别是在 1980 年代修订《巴黎公约》的尝试以及后来关于实质性专利法条约的谈判中都失败了。 我们认为要吸取的教训是,当一个制度管辖一个单一的法律领域(在这种情况下是知识产权),特别是与健康、安全和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的领域时,如果没有,就不可能取得实质性收益。充分考虑有关各方的利益。 我们以更乐观的方式结束,询问最近的发展是否为重新尝试制定更好的协调规范框架提供了基础。 除了努力提高实质性标准外,还包括对促进涉及知识产权的跨国诉讼的程序机制的兴趣、对辩护和限制的充分性的担忧,以及承认新类型的智力贡献的愿望,例如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