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强调算法信用评分模型的日益普及所带来的主要法律挑战,即《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22 条规定的在完全自动化的决策中获得“有关所涉及逻辑的有意义信息”的权利。 在简要概述大数据和机器学习应用程序的相关计算机科学特征之后,分析首先维持解释权的存在,然后讨论:(i)机器学习系统的透明度谬误; (ii) 可能与商业秘密和版权发生冲突; (iii) 可能的法律策略,以确保自动化决策过程的有效和有用的可理解性。 最终目标是提高公众对使用以个人信息大数据流为基础的人工智能软件所构成的隐蔽传播的隐私威胁的兴趣,以做出对数据主体的法律范围产生重大影响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