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工作,加强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引导学
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XX 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关于推进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及人才培养方
案,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学生在学习或生活中出现的学业不
佳、违规违纪等现象对学生本人及家长做出及时警示,并采取相关措施,督促学生
努力学习,以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条 学业预警是一种危机干预制度,不属于处分。
第四条 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
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学期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 10 学时;学习成绩在专业年级排名与上
学期相比有明显下降并且有挂科现象;学期必修课不及格课程达 2 门,且补考有
未通过课程;历年必修课经过补考后累计有 3 门以上不及格;二年级末英语四六
级或计算机等级考试未达到所在专业学位授予要求;沉溺于网络或其它不良行为,
影响正常学习生活。
橙色预警:学期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 15 学时,或单门课程旷课超过课程教学
时数 1/3 而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学期必修课不及格课程达 3 门,且补考有未通
过课程;历年必修课经过补考后累计有 5 门以上不及格;三年级英语四六级或计
算级等级考试未达到所在专业学位授予要求。
红色预警:学期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 25 学时;学期不及格课程达 4 门,且补
考有不通过课程;历年必修课补考后有 7 门以上不及格;四年级英语四六级或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