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有关决定
精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努力做到安全隐患一个不留。特制
定项目部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第一条 奖惩
1、 全年安全奖。作业队全年不发生职工因工死亡(包括机械、交通死亡)事
故、年职工因工负伤和重伤率分别达到局指下达考核指标以内的,由架子队写出申
请报告,报项目部审核后,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队部奖金壹万元。给予架子队主
要负责人和项目部主管安全工作业务部门的领导奖金各 500-2000 元。有其中一项
指标超出规定的不予奖励。
2、 突出贡献奖。对于在预防事故和抢救险情中,为企业避免遭受重大人身伤
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集体和个人,可随时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3、 奖励金来源。奖励金从职工奖励金和项目部事故罚款以及一次性生产效益
综合奖支付。
第二条 罚款
凡发生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民工和不符合承包等级的地方施工企
业、机械和汽车交通伤害等)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按下列规定给予罚款:
1、 一次事故轻伤 2-4 人,处以经济罚款 2000-5000 元;
2、 一次事故重伤 1-2 人,处以经济罚款 2000-5000 元;
3、一次事故重伤 3-5 人,处以经济罚款 5000-10000 元,五人以上的加倍处
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