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专题讲座
技术合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涉及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领域。本讲座将对技术合同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规则、认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技术合同享受的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税字(1999)273号,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税[2012]71号(试点过渡政策),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试点时间自2012年8月1日开始。
根据财税[2013]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执行时间:自2013年8月1日起。
二、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主要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等。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包括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两种类型。委托开发是指一方当事人进行物质投资和经费投入,另一方当事人从事研究开发。合作开发是指当事人共同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具体表现为,合作各方可以共同进行全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分工,分别承担不同阶段或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包括:从标的内容看,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三、技术合同认定程序和要求
技术合同认定程序和要求包括技术合同的签订、技术合同的履行、技术合同的变更和技术合同的终止等。
技术合同的签订需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明确技术合同的内容和义务。技术合同的履行需要当事人遵守合同的约定,完成研究开发工作,提供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技术合同的变更需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并且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技术合同的终止需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并且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