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原理图的绘制原则:
1 、电气原理图一般分主电路和辅助电路。
2 、电气原理图中所有的电器元件都应采用国家标准中统一规定的图形
符号和文字符号表示。
3 、电气原理图中的电器元件的布局,应根据便于阅读的原则安排。
4 、在电气原理图中,当电器元件的不同部件(如接触器的线圈和触
点)分散在不同的位置时,为了表明是同一电器元件,要在电器元件的
不同部件处标注统一的文字符号。对于同类电器元件,要在其文字符号
后面加数字序号来区别。
5 、电气原理图中所有电器的可动部分均按没有通电或没有外力作用时
的状态画出。对于接触器、继电器的触点,按其线圈不通电的状态画
出;控制器手柄处于零位时的状态画出;对于按钮、行程开关等触点,
按未受外力作用时的状态画出。
6 、电器原理图中尽量减少线条和避免交叉,各个导线之间有电的联系
时,对“ T” 形连接的接点,在导线交叉处可以画实心圆点,也可以不画;
“ +” 字交叉,必须画实点。根据图面布置需要,可以将图形符号旋转绘
制,一般逆时针旋转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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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文字符号不可以倒置。
电气原理图的绘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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