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网站设计所需的全部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栏目设置、网站页面内容、相
关图片、需要在网站上展示的视频音频等资料。如果甲方未能在 30 日内提供相关资料,每逾期一天〔包括非工作日〕,
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20%。
3. 网站制作
乙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开始网站的制作和开发。制作周期从乙方收到甲方完整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制
作过程中,甲方可以随时查看、纠正制作中的偏差。乙方必须在合同定义的制作周期内完成网站的制作。
4. 测试与验收。
乙方制作完成后,将网站内容上传至乙方测试服务器,甲方通过该服务器进行网站测试。甲方将修改意见及时提交给
乙方,修改意见最多分 3 次提交,每次提交的修改细节不超过 30 处,如果超过次数限制,甲方每额外提交一次修改需
求,将按合同价的 30%收取。
5. 网站开通
甲方对网站验收通过后,在“网站设计确认栏”〔见合同附件七〕中签字确认,并向乙方支付余款。乙方收到余款后将
网站内容、后台管理密码、网站空间管理密码等信息交付甲方。
第四章 修改及验收
1.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中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
2. 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如果甲方提出的需求与合同不符的,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网站建设合同补充协议》方式,双
方签字确认。
3. 除有特殊约定外,乙方在甲方验收前对于网站的制作及修改遵循以下原则:
a) 甲方需要就网站艺术风格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样稿设计,最多提供 3 种备选样稿。乙方
分 3 次提供样稿,每次提供 1 种不同设计风格的样稿,如果甲方已经认可了其中的一种备选样稿,乙方则可以停
止样稿的制作,风格确定后,乙方根据甲方认可的网站风格进一步修改。乙方在修改的过程中应当不断听取甲方
意见,甲方应将自己的修改需求及时准确的传达给乙方,乙方在修改的过程中,最多提供 3 次修改,每次修改的
细节数量不超过 10 个[细节修改指对字体颜色、图片位置、字体大小等的变更]。甲方若推翻已确认的网站设计风
格,需向乙方支付重复设计费用。
b) 甲方需要就网站功能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双方根据讨论结果将功能需求记录于合同附件中,乙方在网站的功能
开发过程中根据合同定义的需求进行开发,如有与原合同不符之处,应该进行修改直到与原合同相符。甲方如果
提出与原合同不同的功能变更,应需向乙方支付额外的设计费用。
c)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网页内容的填充,甲方在网站制作过程中有权对已经提交的资料进行变更,但变更
不能超过 10 页次。如果超过 10 页次,按照后期维护费用进行费用计算。
d) 网站 logo 设计属于公司商务形象设计范畴,因此原则上网站设计服务中不包含网站 logo 设计,如甲方委托乙方
进行网站 logo 及公司 logo 设计,需向乙方单独支付 logo 设计费用。
4.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检测网站网址检测验收,网站验收标准为:
A) 网站风格:乙方设计的网站风格符合甲方已经确认的风格设计。
B) 网站功能:网站功能设计符合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约定。
C) 网站内容:页面无文字拼写及图片错误,内容符合甲方提供的资料。
D) 网络浏览: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自己的网站。
第五章 网站维护
1. 网站维护即技术维护服务,是指排除、解决网站运行中发生的功能故障,包括黑客攻击等诸多因素,保证网站正常运行。
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可提供技术维护服务,以保证客户网站能够实现本合同中的定义的相关功能。
2. 甲方对网站验收合格之日起,除网站功能出现与原合同不符的故障、缺陷外,乙方不提供对于网站功能的修改。如果甲
方需要对于网站进行非内容性的修改,例如网站功能的添加、修改和删除,或对于网站整体风格及页面布局的进行调整,
其费用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另行商定,该费用不包含在本合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