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移动传输线路综合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移动传输线路高效安全运行,贯彻落实各项维护规程,做好
线路维护工作,加强移动传输线路代维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移动传输线路的综合管理,是指移动公司和专业的代维公司进行合
作,将线路的代维工作纳入代维单位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完善对代维公司的考
核机制与管理模式,创建代维绩效管理的新模式。通过传输线路综合管理系统
可以有效的科学的管理线路资源并进行合理的调整。为整个传输线路的综合处
理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的依据。
第三条 移动传输线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分权限管理,省移动公司管理省、
市两级移动公司,省级移动公司还负责管理省级代维公司。市级移动分公司只
能管理本公司的代维公司。
第四条 代维管理严格遵守线路专业维护规程和代维合同。
第五条 软件开发商负责了解并整理移动公司的需求以及整体的软件开发,
在开发完成后负责提供软件操作手册以及培训相关的移动管理人员和前期的采
集工作。
第一章、平台管理
第六条 省公司网络部职责
1、负责系统中一干、二干相关线路资源的管理,审核相关计划的审核。
2、负责审核一干、二干和本地网线路的大修、更新、改造计划,二干和本
地网线路割接的审批工作。
3、负责组织全省系统管理的培训,不断提高维护和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4、负责系统权限管理
第七条 省公司网管中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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