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压与低压的划分存在着不同的说法 。
《电业安全规程》和《电工作业人员安全考核标
准》按照设备对地电压, 250V (工频 50Hz )
及以下者划定为低压。
将 250V 以上者划定为高压。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等国家标准将 1200V 及以下
的电器列为低压电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
范》等更多标准将 1000V 以下划为低压配电范
围。 1000V 一下常见的只有配电电压
0.23/0.4kV (相应的用电电压 220/380V )的
系统。其对地电压一般不超过 250V 。因此,标
准的不协调尚不致对高、低压电工作业造成误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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